💙 Gate廣場 #Gate品牌蓝创作挑战# 💙
用Gate品牌藍,描繪你的無限可能!
📅 活動時間
2025年8月11日 — 8月20日
🎯 活動玩法
1. 在 Gate廣場 發布原創內容(圖片 / 視頻 / 手繪 / 數字創作等),需包含 Gate品牌藍 或 Gate Logo 元素。
2. 帖子標題或正文必須包含標籤: #Gate品牌蓝创作挑战# 。
3. 內容中需附上一句對Gate的祝福或寄語(例如:“祝Gate交易所越辦越好,藍色永恆!”)。
4. 內容需爲原創且符合社區規範,禁止抄襲或搬運。
🎁 獎勵設置
一等獎(1名):Gate × Redbull 聯名賽車拼裝套裝
二等獎(3名):Gate品牌衛衣
三等獎(5名):Gate品牌足球
備注:若無法郵寄,將統一替換爲合約體驗券:一等獎 $200、二等獎 $100、三等獎 $50。
🏆 評選規則
官方將綜合以下維度評分:
創意表現(40%):主題契合度、創意獨特性
內容質量(30%):畫面精美度、敘述完整性
社區互動度(30%):點讚、評論及轉發等數據
虛擬貨幣刑事案件定價難題 法院採用銷贓金額認定
虛擬貨幣刑事案件中的價值認定難題
近年來,涉及虛擬貨幣的刑事案件數量呈上升趨勢。除了常見的利用虛擬貨幣進行洗錢、詐騙、傳銷、開設賭場、非法經營等較爲復雜的案件外,自然人之間涉及虛擬貨幣的詐騙和盜竊案件也日益增多。這些案例爲涉及虛擬貨幣的刑事案件辯護和偵辦提供了有益參考。
本文將探討一起個人間以投資糾紛爲由演變的虛擬貨幣詐騙案,案號爲(2019)京0105刑初2172號。通過這個案例,我們將探討在涉及虛擬貨幣的刑事案件中,如何對涉案虛擬貨幣進行定價這一關鍵問題。
案情概要
2018年6月至7月期間,鄭某在北京市朝陽區以協助王某投資區塊鏈項目爲由,騙取王某32枚比特幣和1000多枚以太幣。鄭某將獲得的比特幣出售,獲利164萬餘元。後經公安機關通知,鄭某主動投案。
法院審理後認爲,根據被害人王某的陳述、證人證言和書證等材料,鄭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,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最終,法院判處鄭某有期徒刑十年,並處罰金二十萬元。
虛擬貨幣定價的司法困境
近年來,涉及虛擬貨幣詐騙或集資詐騙案件數量激增,其中一個關鍵問題是如何確定涉案金額。實務中,司法機關採取了多種方法,包括以被害人購入虛擬貨幣的價格、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銷贓價格、境外交易所的市場價格、第三方機構的鑑定或評估價格等。
然而,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在本案中明確指出:"虛擬貨幣價值問題受到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監管政策影響,不宜在個案中直接認定。"這一觀點可以說是當前最爲標準的裁判準則。最終,法院以被告人鄭某的銷贓所得164萬餘元作爲涉案金額。
虛擬貨幣政策與司法實踐
2021年9月15日,國家十部委聯合發布《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》,將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定性爲"非法金融活動",包括爲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。
在司法實務中,對於司法機關是否應該對涉案虛擬貨幣進行價格認定存在爭議。一些觀點認爲,這屬於司法活動,不受上述通知限制;而另一些觀點則認爲,通知對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做出了全面禁止性規定,司法機關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對涉案虛擬貨幣進行價格認定,本質上也是一種爲虛擬貨幣交易定價的行爲,違反了當前國家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。
針對如何更好地解決涉案虛擬貨幣價值認定問題,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的做法值得借鑑:原則上不主動進行涉案虛擬貨幣的價值認定。在存在銷贓金額的情況下,優先以銷贓金額確定涉案金額。如果沒有銷贓金額,則考慮以涉案虛擬貨幣的購入價格、處置變現金額、司法鑑定或評估金額等順序來認定。
這意味着,司法機關原則上不應主動爲涉案的虛擬貨幣進行定價,除非在無法通過其他方式確定涉案金額,而涉案金額又是定罪量刑必不可少的情況下,才能主動爲涉案的虛擬貨幣進行定價。
結語
虛擬貨幣的法律定位一直是一個復雜的問題。這種復雜性源於監管者對虛擬貨幣認知的局限性,試圖通過簡單的監管文件來全面管控虛擬貨幣。然而,這不僅難以達到徹底管控的效果,還給其他執法和司法機關的工作帶來了諸多困擾。
要解決這個問題,需要對現有的監管政策進行調整和完善。未來,我們期待看到更加細致和合理的虛擬貨幣相關法律法規出臺,以更好地應對虛擬貨幣帶來的法律挑戰。